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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物質保存的6點要求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1-22      瀏覽次數:673
    • 1、標準物質 宜區別於(yu) 普通試劑,獨立保存,不要和試劑保存在同一個(ge) 冰箱裏。


      2、驗收合格的標準物質,由保管人建立標準物質登記記錄(台帳),內(nei) 容包括:

      名稱、編號、批號(如有)、成份、特性值、生產(chan) 者、購入日期、有效日期、購入數量、保管人、領用人及領用日期、存放環位或經銷單位聯係。

      要求及存放地點等信息。同時宜保存標準物質的證書(shu) 或說明書(shu) 等。如有問題,及時與(yu) 研製(生產(chan) )單溝通


      3、標準物質按照其證書(shu) 規定的保存條件進行保存,在存儲(chu) 、取樣和使用過程中要采取適宜措施,避免沾汙、揮發、吸潮、氧化等。


      4、在標準物質的保存、使用期間,標簽宜保持清晰和完整。實驗室內(nei) 部配置、標定的標準溶液宜有統一的標簽,內(nei) 容包括:

      標準溶液名稱、濃度、溶劑、配製日期、有效期、配製人、標定人等內(nei) 容。


      5、檢驗檢測機構儲(chu) 存的標準物質如果屬於(yu) 危險化學品,根據其種類和危險特性,按照國家標準、行業(ye) 標準或者國家有關(guan) 規定,安裝防曬、調溫、防火、滅火、防爆、泄壓、防泄漏、通風等設施及設備,並對存放的場所進行監測、監控、記錄和定期對安全設施、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、保養(yang) 是至關(guan) 重要的。


      6、檢驗檢測機構若條件許可,建議建立標準物質的信息化管理係統,以便高效、動態、智能化的管理標準物質